受賄1736萬元一審被判死緩 2008年4月16日,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原陜西高速集團董事長陳雙全(正廳級)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陳雙全被以受賄罪,一審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 法庭經(jīng)審理查明:2001年4月陳雙全被任命為高速集團董事長。在其擔任高速集團董事長期間,高速集團先后組織建設了咸陽機場高速、黃延高速和西漢高速三條高速公路。陳雙全兼任西漢高速公路建設指揮部總指揮、招標領導小組組長和咸陽機場高速公路招標領導小組組長。2001年4月至2005年初,陳雙全利用職務之便,在西漢、黃延、咸陽機場高速公路建設工程招標及高速大廈建設貸款擔保中,為多家關系施工單位或個人謀取利益,從中收受“感謝費”、“好處費”等賄賂912萬元人民幣(實得812萬元)、93萬美元、1000萬日元。案發(fā)后陳雙全及其親屬退繳贓款496.29萬元人民幣、310萬港幣、64萬美元、570萬日元。 法院認為:陳雙全身為國有企業(yè)董事長、黨委書記,利用職務之便收受賄賂數(shù)額特別巨大,罪行極其嚴重,依法應從嚴懲處,對其能主動帶領偵查人員提取大部分受賄贓款,認罪態(tài)度尚好,在量刑時酌情考慮,遂以受賄罪判處陳雙全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 據(jù)介紹,目前已查實陳雙全個人受賄金額折合人民幣1736.4萬元,是建國以來我省查處的最大一起腐敗案件。查案期間,經(jīng)省紀委等部門對西漢高速公路項目建設審計調(diào)查,陸續(xù)收回多支付和無依據(jù)支持工程款6.49億元。 受賄案查處經(jīng)過 -2007年6月以來,在省委的直接領導下,省紀委成立了709專案組,對省高速公路建設集團公司原董事長、黨委書記陳雙全等人違紀違法案進行了查處。 -2007年12月14日,省委召開常委會,聽取了省紀委《關于對省高速公路建設集團原董事長、黨委書記陳雙全等人嚴重違紀違法問題查處情況的報告》,決定給予陳雙全開除黨籍處分,對其違規(guī)操縱招投標收取巨額賄賂,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在2008年1月28日至29日召開的省紀委二次全會上,公布了省高速公路建設集團公司原董事長、黨委書記陳雙全受賄1736.4萬元的典型案例,令與會人員觸目驚心。 -2008年4月16日,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陳雙全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 -2008年6月25日,陜西省高院依法核準了陳雙全的死緩判決。(中國經(jīng)濟網(wǎng)-華商報 張婭 寧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