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車不超載,上路須持證 騎車戴頭盔……” 自摩托車、電動車“戴帽工程”專項行動 開展以來 迪慶交警重拳出擊 對未佩戴安全頭盔、違法載人、無證駕駛 等重點違法行為 開展整治行動 堅決做到發(fā)現(xiàn)一起、處罰一起 5月30日 針對維西交警檢查發(fā)現(xiàn) 未使用安全頭盔典型案例 進行曝光 2023年5月30日16時49分,劉某某駕駛車牌為云LXL0XX號普通二輪摩托車行駛至維西縣保和鎮(zhèn)環(huán)城東路與濱河路岔口100米處,因駕駛?cè)宋窗匆?guī)定使用安全頭盔被維西縣公安局城市交通管理中隊執(zhí)勤民警查獲。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條,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七十七條第(十六)項之規(guī)定,依法對劉某某作出罰款50元、記1分的行政處罰。同時,民警現(xiàn)場對其進行不使用安全頭盔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通過警示教育劉某某深刻意識到自己的錯誤,表示以后駕駛機動車時一定使用安全頭盔。 ![]() 2023年5月30日16時38分,和某某駕駛車牌為云R782XX號普通二輪摩托車行駛至維西縣保和鎮(zhèn)環(huán)城東路與濱河路岔口100米處,因駕駛?cè)宋窗匆?guī)定使用安全頭盔被維西縣公安局城市交通管理中隊執(zhí)勤民警查獲,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條,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七十七條第(十六)項之規(guī)定,依法對和某某作出罰款50元、記1分的行政處罰。同時,民警現(xiàn)場對其進行不使用安全頭盔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通過警示教育和某某深刻意識到自己的錯誤,表示以后駕駛機動車時一定使用安全頭盔。 ![]() 2023年5月30日16時50分,劉某某駕駛車牌為云R636XX號普通二輪摩托車行駛至維西縣保和鎮(zhèn)環(huán)城東路與濱河路岔口100米處,因駕駛?cè)宋窗匆?guī)定使用安全頭盔被維西縣公安局城市交通管理中隊執(zhí)勤民警查獲,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條,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七十七條第(十六)項之規(guī)定,依法對劉某某作出罰款50元、記1分的行政處罰。同時,民警現(xiàn)場對其進行不使用安全頭盔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通過警示教育劉某某深刻意識到自己的錯誤,表示以后駕駛機動車時一定使用安全頭盔。 ![]() 2023年5月30日16時07分,和某某駕駛車牌為云R805XX號普通二輪摩托車,行駛至維西縣保和鎮(zhèn)環(huán)城東路與濱河路岔口100米處,因駕駛?cè)宋窗匆?guī)定使用安全頭盔被維西縣公安局城市交通管理中隊執(zhí)勤民警查獲,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條,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七十七條第(十六)項之規(guī)定,依法對和某某作出罰款50元、記1分的行政處罰。同時,民警現(xiàn)場對其進行不使用安全頭盔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通過警示教育和某某深刻意識到自己的錯誤,表示以后駕駛機動車時一定使用安全頭盔。 ![]() 來源:維西縣公安局城市交通管理中隊 記者:此里只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