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某等訴某信息公司名譽權糾紛案 ——烈士近親屬有權依法對侵害英烈名譽行為提起訴訟 一、基本案情 2018年,某信息公司通過其自媒體賬號“暴走漫畫”,在某網(wǎng)絡平臺上發(fā)布了時長1分09秒的短視頻。該視頻的內容將葉挺烈士在皖南事變后于1942年在獄中創(chuàng)作的《囚歌》中“為人進出的門緊鎖著,為狗爬出的洞敞開著,一個聲音高叫著,爬出來吧,給你自由!”進行篡改。該視頻于2018年5月8日至16日在網(wǎng)絡上傳播,多家新聞媒體予以轉載報道,引起公眾關注和網(wǎng)絡熱議,造成不良社會影響。葉挺烈士近親屬遂提起本案訴訟,請求判令某信息公司停止侵犯葉挺同志英雄事跡和精神的行為、在國家級媒體上公開對原告賠禮道歉、賠償精神撫慰金等。 二、裁判結果 陜西省西安市雁塔區(qū)人民法院認為,葉挺烈士創(chuàng)作的《囚歌》充分體現(xiàn)了葉挺百折不撓的革命意志和堅定不移的政治信仰。該詩表現(xiàn)出的崇高革命氣節(jié)和偉大愛國精神已經(jīng)獲得全民族的廣泛認同,是中華民族共同記憶的一部分,是中華民族精神的內核之一,也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體現(xiàn),是中華民族寶貴的精神財富。某信息公司的視頻于《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施行之際在網(wǎng)絡平臺上發(fā)布并傳播,造成惡劣社會影響。該視頻內容褻瀆葉挺烈士革命精神,侵害葉挺烈士名譽,不僅給烈士親屬造成精神痛苦,也傷害社會公眾的民族情感,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具有違法性且其主觀過錯明顯,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判決某信息公司在三家國家級媒體上公開發(fā)布賠禮道歉公告,向原告賠禮道歉、消除影響;向原告支付精神撫慰金10萬元。 三、典型意義 《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明確規(guī)定,對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譽、榮譽的行為,英雄烈士的近親屬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本案系該法施行后由烈士近親屬提起訴訟的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民事案件,明確侵權人除需在相關媒體上公開發(fā)布賠禮道歉公告外,還應當承擔向烈士近親屬賠禮道歉、消除影響,以及支付精神撫慰金等民事責任。通過司法裁判明確褻瀆英烈行為的法律責任,加強對英烈權益的保護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