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紀委監(jiān)委法治教育① 案例:贛州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寧都縣委原書記王四華違反政治紀律,在黨內搞團團伙伙等非組織活動導致寧都縣政治生態(tài)惡化,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表里不一,搞兩面派,做兩面人,不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收受禮品禮金,公款吃喝、公車私用、私車公養(yǎng);在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過程中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在脫貧攻堅中做虛功、作風不實,在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中不擔當、不作為;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zhèn)€人有關事項,利用職權,在干部職務調整晉升中為他人謀利并收受巨額財物;違反廉潔紀律,默許、縱容親屬利用其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謀取私利;違反群眾紀律,弄虛作假,欺上瞞下,損害群眾利益;違反工作紀律,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不良影響;違反生活紀律,敗壞家風,對配偶失管失教,個人生活腐化墮落;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數(shù)額特別巨大。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法》等有關規(guī)定,經中共江西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江西省委批準,決定給予王四華開除黨籍處分;江西省監(jiān)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受賄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分析:王四華理想信念喪失,“四個意識”個個皆無,六大紀律樣樣違反,政治上離心離德、思想上蛻變忘本、組織上團團伙伙、行動上陽奉陰違、生活上腐化墮落,浸染圈子文化,熱衷表面文章,大搞政治作秀,把手中權力異化為斂財工具,是典型的“兩面人”。其行為已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后不知敬畏、不收斂、不收手,嚴重玷污黨的形象,造成惡劣影響。 黨內法規(guī):《中國共產黨章程》第四十條規(guī)定黨的紀律主要包括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 堅持懲前毖后、治病救人,執(zhí)紀必嚴、違紀必究,抓早抓小、防微杜漸,按照錯誤性質和情節(jié)輕重,給以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運用監(jiān)督執(zhí)紀“四種形態(tài)”,讓“紅紅臉、出出汗”成為常態(tài),黨紀處分、組織調整成為管黨治黨的重要手段,嚴重違紀、嚴重觸犯刑律的黨員必須開除黨籍。 (迪慶州委普法辦 迪慶州司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