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慶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決議 (2023年1月7日迪慶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通過) 關于迪慶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的決議 迪慶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州人大常委會主任余勝祥所作的州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會議充分肯定州人大常委會過去一年的工作,同意報告提出的2023年主要工作任務,決定批準這個報告。 會議要求,州人大常委會要在州委的堅強領導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忠誠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按照中央和省委、州委人大工作會議部署要求,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tǒng)一,大力發(fā)展全過程人民民主,依法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以高質量立法保障現(xiàn)代化建設,高效能監(jiān)督推動中心任務落實,高水平決議決定體現(xiàn)人民共同意志,高標準履職充分發(fā)揮代表作用,全面推進“四個機關”建設,全力推動全州人大工作高質量發(fā)展,為建設團結富裕文明和諧美麗平安的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新時代新迪慶,努力成為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區(qū)的標桿、世界的“香格里拉”貢獻人大力量。 |